倬方岩土成为重庆市首批外业见证单位,开展勘察外业见证业务
发布时间: 2015-01-27 作者: 倬方岩土
工程勘察外业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确保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的前提。开展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是防范弄虚作假的重要措施之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勘察外业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209号)等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活动,必须遵守本意见规定,实行勘察外业见证制度。没有按本意见规定进行工程勘察外来见证的项目,其勘察成果不得作为建设项目设计依据。
建设单位是工程勘察外业见证的责任主体,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不进行外业见证,或指使见证员在见证中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应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选择勘察单位的同时,也应确定勘察外业见证单位。勘察外业证单位由建设单位委托,明确见证内容、要求和法律责任。其见证收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由建设单位与被委托单位商定。
我公司成为重庆市首批具有外业见证资格的勘察单位,积极参与到市政和房屋建筑的勘察外业见证工作中,确保了勘察质量,为业主做好全方面的服务。外业见证人员实习注册管理制度,应受聘于一家单位。当变更单位时,需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及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且信用评价达标才能获准。勘察外业见证为旁站式全过程见证,严禁弄虚作假,脱岗失职。凡查实“见证人员”未在现场覆行见证职责,由实行项目监管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及单位予以约谈,通报批评。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每季度对勘察外业见证人员和所在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计入信用评价。凡一年内共计二次累计三次未覆行见证者职责的见证人员被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受理其外业外业见证人员资格的申报。外业见证单位也将受通报批评。